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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举办二十五届黑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2011/3/12 本文被阅读过7395次

各市(地)科协、教育局、知识产权局,各系统科协、教育局:

    为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化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科技辅导员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中小学科技类课程的实施,促进科技的普及,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决定于2011年4月上旬在哈尔滨市联合举办第二十五届黑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内容

    活动主题:创新·体验·成长

    活动内容:第二十五届黑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青少年板块的内容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评选、科学幻想画获奖作品评选等。科技辅导员板块的内容包括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等,具体内容详见《黑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二、组织实施要求

    1. 各市(地)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省竞赛。市级竞赛可以参照《黑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组织实施。市级竞赛要在县(区)竞赛的基础上进行,各县(区)要利用寒假,广泛发动,周密安排,组织所有的科技爱好者参赛,通过比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各市地竞赛组织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竞赛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各级竞赛活动不得向师生收取费用。

    2. 要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参与研究性学习活动,把学到的书本知识与生产、生活实践紧密联系起来,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中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去主动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

    3. 要引导青少年在创新过程中注重专利申请、专利保护等知识产权事宜。各市(地)知识产权局负责为竞赛中涉及的专利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为参赛的中小学开展专利讲座,帮助协调专利代理机构,对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创新成果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省知识产权局给予专利申请相应额度的补贴资助。

    三、申报要求

    1. 全省比赛以各地组织的基层竞赛活动为基础,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的竞赛活动。取得相应名次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要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各地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比赛(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部分省级竞赛优胜者将推荐参评全国竞赛。

    2. 各市(地)竞赛组织机构按“优秀组织奖”的分配名额(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择优推荐上报省竞赛组委会(设在省科协),由组委会根据各地组织实施情况、报送作品、工作总结等情况确定。

    3. 申报时间:请各市(地)于2011年3月25日前登录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heilongjiang.xiaoxiaotong.org)进行黑龙江省竞赛的大赛pficaotong.ORG网上申报,并将纸质申报材料寄至省科协科普部(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材料不再退回,请提醒参赛人员做好备份。

     4. 各市(地)请如实上报活动组织工作总结、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清单、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件发送地址:hlj82637278@163.com

     5. 各种申报材料的整理要求: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原始材料一份),统一按类别分开封装(例如:本代表队所有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科技实践活动、科学幻想绘画作品等分别用档案袋封装,不用装订,并在档案袋正面贴上申报材料清单)。

    6.省竞赛组委会将组织初评委员会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初评,选拔优秀作品入围终评决赛。组委会将根据初评结果通知各地组团参加终评活动。

    7. 本届活动的竞赛规则、申报表格,请登录黑龙江省科协网站通知通告栏查阅、下载。网址:www.hljkx.cn

    联 系 人:周磊

    联系电话:0451-82637278  

    Email:hlj82637278@163.com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 省科协科普部

    邮   编:150001

 

   附:竞赛规则、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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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作者: 周磊)